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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資訊
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簡介
根據《物業管理條例》中物業管理服務內容總結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如下:
一、住宅樓低壓供電設施管理職責
使用架空線路供電的,高層樓以樓內配電箱為界,多層樓以樓外墻為界。界限以內(不包括配電箱和計費電度表)至用戶的供電線路及設備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修、管理鄭州物業。
使用地下埋設線路供電的,以電纜進線兀接箱為界。界限以內(不包括兀接箱和計費電度表)至用戶的供電線路及設備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護、管理。
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簡介
二、供水設施管理職責
高層樓以樓內供水泵總計費水表為界,多層以樓外自來水表為界。界限以外(含計費水表)的供水管線及設備,由供水部門負責維護、管理;界限以內(含水表井)至用戶的供水管線及設備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護、管理鄭州物業。
三、小區內道路和市政排水設施的管理職責
以3.5米路寬為界。凡道路寬度在3.5米(含3.5米)以上的,其道路和埋設在道路下的市政排水設施,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門負責維護、管理;道路寬度在3.5米以下的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護、管理。
居住小區內各種地下設施檢查井井蓋的維護、管理,由地下設施檢查井的產權單位負責。有關產權單位也可以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維護、管理。
四、小區內的供熱設施管理職責采用鍋爐供熱的,其供熱設備、設施及供熱管線均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護、管理。
采用集中供熱的,其供熱設備、設施及供熱管線,均由集中供熱部門負責維護、管理。集中供熱部門可將居住區內供熱交換站及二次供熱管線、用戶室內散熱設備等,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維護管理鄭州物業。
五、小區內其他設施管理職責
居住小區內供氣(包括煤氣、天然氣)、電話、路燈及相關設備、設施、管線等,均分別由供氣企業、電信和路燈管理部門各自負責維護、管理。
六、小區內環境衛生管理職責
1.清掃保潔。通行公共汽車的道路,由所在地環衛部門負責。其他道路、住宅樓房周圍及綠地內、樓內公共部位等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。
2.垃圾清運。將垃圾由垃圾樓(站)運至垃圾轉運站或垃圾消納場,由所在地環衛部門負責;將垃圾由住宅樓運至垃圾樓(站)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。
3.公共廁所的清掃和維護。公共廁所的產權屬于環衛部門,由環衛部門負責;未辦理產權移交的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,或由其委托環衛部門負責鄭州物業。
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簡介
七、小區內綠化管理職責
居住小區內綠化的規劃設計、建設施工、施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,由園林綠化部門負責;樹木、花草、綠地等的日常養護和管理,可由園林綠化部門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負責,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的,應當接受園林綠化部門的業務指導。
八、小區內的交通安全管理職責
居住小區規劃紅線內的機動車停車場(庫)、非機動車存車處等交通設施,均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護、管理;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現交通違章,報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;設立收費停車場,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核批準鄭州物業。
九、小區內消防安全管理職責
供水管網及管網上設置的地下式消防井、消火栓等消防設施,由供水部門負責維護、管理,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監督檢查。
高、低壓消防供水系統,包括泵房、管道、室內消防栓以及防火門、輕便滅火器材、消防通道等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修、管理,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。
根據《物業管理條例》中物業管理服務內容總結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如下:
一、住宅樓低壓供電設施管理職責
使用架空線路供電的,高層樓以樓內配電箱為界,多層樓以樓外墻為界。界限以內(不包括配電箱和計費電度表)至用戶的供電線路及設備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修、管理鄭州物業。
使用地下埋設線路供電的,以電纜進線兀接箱為界。界限以內(不包括兀接箱和計費電度表)至用戶的供電線路及設備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護、管理。
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簡介
二、供水設施管理職責
高層樓以樓內供水泵總計費水表為界,多層以樓外自來水表為界。界限以外(含計費水表)的供水管線及設備,由供水部門負責維護、管理;界限以內(含水表井)至用戶的供水管線及設備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護、管理鄭州物業。
三、小區內道路和市政排水設施的管理職責
以3.5米路寬為界。凡道路寬度在3.5米(含3.5米)以上的,其道路和埋設在道路下的市政排水設施,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門負責維護、管理;道路寬度在3.5米以下的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護、管理。
居住小區內各種地下設施檢查井井蓋的維護、管理,由地下設施檢查井的產權單位負責。有關產權單位也可以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維護、管理。
四、小區內的供熱設施管理職責采用鍋爐供熱的,其供熱設備、設施及供熱管線均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護、管理。
采用集中供熱的,其供熱設備、設施及供熱管線,均由集中供熱部門負責維護、管理。集中供熱部門可將居住區內供熱交換站及二次供熱管線、用戶室內散熱設備等,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維護管理鄭州物業。
五、小區內其他設施管理職責
居住小區內供氣(包括煤氣、天然氣)、電話、路燈及相關設備、設施、管線等,均分別由供氣企業、電信和路燈管理部門各自負責維護、管理。
六、小區內環境衛生管理職責
1.清掃保潔。通行公共汽車的道路,由所在地環衛部門負責。其他道路、住宅樓房周圍及綠地內、樓內公共部位等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。
2.垃圾清運。將垃圾由垃圾樓(站)運至垃圾轉運站或垃圾消納場,由所在地環衛部門負責;將垃圾由住宅樓運至垃圾樓(站)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。
3.公共廁所的清掃和維護。公共廁所的產權屬于環衛部門,由環衛部門負責;未辦理產權移交的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,或由其委托環衛部門負責鄭州物業。
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簡介
七、小區內綠化管理職責
居住小區內綠化的規劃設計、建設施工、施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,由園林綠化部門負責;樹木、花草、綠地等的日常養護和管理,可由園林綠化部門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負責,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的,應當接受園林綠化部門的業務指導。
八、小區內的交通安全管理職責
居住小區規劃紅線內的機動車停車場(庫)、非機動車存車處等交通設施,均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護、管理;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現交通違章,報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;設立收費停車場,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核批準鄭州物業。
九、小區內消防安全管理職責
供水管網及管網上設置的地下式消防井、消火栓等消防設施,由供水部門負責維護、管理,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監督檢查。
高、低壓消防供水系統,包括泵房、管道、室內消防栓以及防火門、輕便滅火器材、消防通道等,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維修、管理,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。